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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主疑遭“釣魚式”裝修
眉山某樓盤業(yè)主周先生報料稱,今年10月他與港口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當時雙方商定的預算是3.6萬元。“誰知道在交付了兩期共2萬余元工程款后,裝修公司的人讓我一起去測量水電布線。”周先生說,算出來僅水電的費用就超出了預算5000元。周先生認為是遭遇了“釣魚式”裝修,于是向消委會投訴,但消委會未能調解成功。周先生表示,實在調解不成將選擇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周先生家裝修的裝飾公司的夏先生則表示,裝修過程并沒有欺詐,之所以超出預算那么多,是因為按照業(yè)主的要求增加一些項目,“如空調都是單獨走線,還有每個房間網線都是做了兩條。”對于的周先生稱家裝公司是“釣魚式”裝修,夏先生認為這是大家對家裝公司的誤解,“預算之所以叫預算就是因為很多東西沒有定,裝修過程中客戶經常有不同的想法,改變當初的設計或者增加內容。”夏先生舉例說,“就像去餐館吃飯,點多了幾樣菜,總價肯定不一樣。”
夏先生表示,已經就周先生的情況咨詢過律師,“我們都是按照合同辦事的,不怕他去告。”
缺專業(yè)知識易“被忽悠”
裝修第一網小編注意到,類似周先生遭遇的市民還不在少數。
有律師表示,目前家裝行業(yè)還不太規(guī)范,而業(yè)主又缺乏專業(yè)知識,很容易“上鉤”,所以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謹慎;一般情況下,對于增減項沒有事先約定,如果是由于業(yè)主的計劃改變所導致,則業(yè)主應承擔費用,但若是裝修公司自身原因,則業(yè)主不必承擔。
“定金”?“訂金”?傻傻分不清楚
“履約定金”和“訂約訂金”不同,對于“履約定金”,消費者違約的商定可以不返還“定金”,而商家違約的則要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消費者;而“訂約訂金”意味著將來雙方有可能達成協(xié)議,如果后來雙方沒有達成協(xié)議,這個“訂金”是可以返還的。裝修第一網家裝專家提醒,在遇到所謂的超低價裝修時,消費者應多個心眼,簽訂合同一定要慎重,一定要先看清楚是“定金”還是“訂金”,以防被套。
裝修第一網再次溫馨提示:
1、市民一定要謹慎簽訂收費協(xié)議,與家裝公司簽訂協(xié)議時,一定要看清收取費用的條例,如果有疑問可以提出更改收費內容,對于管理費的收取雙方可協(xié)商。在客觀上,家裝公司承擔起了保管材料的風險和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材料損壞的賠償以及今后的維修責任,因而收取“管理費”有一定的合理性。
2、家裝時不能隨意簽訂合同。目前,許多裝飾公司還在使用自行制定的裝修合同,為了規(guī)避責任,與消費者簽訂的往往是自己起草的“霸王”合同,由于合同本身就存在漏洞,以致合同糾紛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