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工頭拿回扣
典型案例:朱女士想去選燈具,包工頭說他認識一些賣燈具的經銷商,可作參謀。付完燈具款后,包工頭讓朱女士先出門,自己要上洗手間。誰知朱女士返回店內拿落下的太陽傘時,剛巧聽見店員正給老板打電話請示,“他要800塊錢回扣!”
點評:做私單成了包工頭吃回扣的主要途徑,而建材商給包工頭回扣是最直接的方式。當然,最終這“單”還是要消費者來買。
提醒:消費者在自購家裝材料時,應加強自身主動性,盡量親力親為,少人代勞。
二、裝修材料指鹿為馬
典型案例:馬先生在某建材市場購買了一種叫“巴西紅檀”的地板,事后發(fā)現只不過是普通的“子京木”。找商家理論時,對方卻辯稱只是使用其俗名“紅檀”的名義銷售。
點評:許多建材經銷商利用消費者無法辨別進口建材,隨意編造混淆品名。比如用樺木冒充櫻桃木或楓木,用東南亞雜木假冒進口紫檀、柚木,將印度尼西亞產的甘巴豆起名“金不換”等,誤導消費者。
提醒:消費者購買建材的時候,無論是驗貨、開單還是結算一定要仔細,并將詳細的清單留存。建議大家購買建材去正規(guī)的建材市場,并索要購物清單及發(fā)票。
三、水電工是“全能工”
典型案例:李先生家裝修,水電施工都是一個人干,這個人才18歲,光水電就拖了3個星期還沒搞完,所接的線頭不是接錯就是跳閘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