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共抽查四大類19種410批次產品
沈陽市質監(jiān)技術監(jiān)督局副局長、新聞發(fā)言人黃志勇介紹,在2016年第二季度,市質監(jiān)局對生產領域部分產品質量進行了監(jiān)督抽查。
本次發(fā)布的監(jiān)督抽查產品包括日用消費品、工業(yè)生產資料、農業(yè)生產資料、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四大類19種410批次產品,平均合格率為92.7%。
其中,抽查沙發(fā)(沙發(fā)裝修效果圖)30批次產品,合格29批次,合格率為96.7%;抽查彈簧軟床墊(床墊裝修效果圖)20批次產品,合格18批次,合格率為90%;抽查木制家具10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為79%;抽查服裝62批次,合格58批次,合格率為93.6%;抽查塑料管材25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為92%;抽查合成樹脂乳液內、外墻涂料27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金屬家具10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潤滑油18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車用乙醇汽油24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普通柴油6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農藥6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滅火器2批次,合格率為100%;抽查皮鞋80批次,合格率為100%。
木質家具合格率最低僅為79%
黃志勇介紹,2016年,沈陽市質監(jiān)局強化全市生產領域木制家具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有效防控木制家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2016年抽查沈陽市100家生產企業(yè)生產的木制家具產品10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為79%。不合格項目有:甲醛釋放量不合格11批次;木工要求不合格11批次; 表面理化性能不合格4批次;消費使用說明書不合格8批次。
木制家具是與廣大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產品。產品主要關鍵項目不合格對人體健康存在安全隱患。
木工要求不合格也是主因
甲醛釋放量是關系到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的檢驗項目。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甲醛釋放量應≤1.5mg/L。
本次監(jiān)督抽查有11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最嚴重的甲醛釋放量達到6.9mg/L。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yè)采用的基材或膠黏劑質量低劣,從而造成家具的甲醛釋放量超標。甲醛對人的神經系統(tǒng)、免疫系統(tǒng)、肝臟等都有害,甲醛超標的家具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有影響,存在安全隱患。
木工要求,是根據(jù)產品中使用人造板的情況而設定的一個質量要求,是木家具產品中的一個重要檢驗項目。
根據(jù)國家相關標準規(guī)定,家具中的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要進行封邊或涂飾處理。對人造板進行封邊或涂飾處理,不僅能減少板材中有害氣體的釋放,還可以有效隔絕空氣中的潮氣,防止或延遲家具變形、開裂或發(fā)霉。
本次監(jiān)督抽查有11批次產品木工要求項目不合格,即11批次產品均未做封邊處理。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yè)對標準不理解和工藝規(guī)范設置不合理。
產品說明書是消費者日后維權的依據(jù)
對于抽查有4批次木制家具產品表面理化性能項目不合格,主要是指木家具表面涂層或軟硬質覆面起著保護家具免受外界侵蝕的作用,表面理化性能項目不達標的產品,在日常使用中會引起表面漆膜涂層或軟硬質覆面開裂、脫落、變色等,影響木家具產品的美觀和使用壽命。
另外,消費者在購買木質家具時,家具使用說明需滿足標準相關要求。內容應至少包括6項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執(zhí)行標準編號;產品主要尺寸、使用場合;產品主要原、輔材料名稱;有害物質限量指標(當相關國家標準實施后);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產品保養(yǎng)方法。在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木制家具產品該項目不合格。黃志勇提醒消費者,產品說明書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消費憑證,更是日后維權的依據(jù)。因此,購買時應仔細檢查說明書是否符合標準。
不合格廠家將按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對于本次抽檢中不合格的木質家具生產企業(yè)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嚴格要求生產企業(yè)及時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風險,切實提高產品質量,保障產品質量安全。